索引號: | 113306000025772335/2022-22794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紹興市交通運輸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主題分類: | 鐵路 | 發文字號: |
一、起草背景
根據《紹興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浙江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為規范行使涉及軌道交通的行政執法行為及其處罰案件裁量基準適用,結合《浙江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1年版)》,制定了《紹興市軌道交通新增執法事項及裁量基準》。
二、主要內容
《紹興市軌道交通新增執法事項及裁量基準》,一是新增執法是依據《紹興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紹興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關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監管職責劃分意見〉的通知》(紹市交發〔2022〕32號)確定新增紹興市軌道交通執法事項9項;二是裁量基準的設定,主要考慮行政處罰操作實際,故將9項新增執法事項中“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公共環境衛生的行為的處罰”事項在裁量基準中根據7個違法行為,相應制定7條裁量基準,其余8項新增執法事項對應制定8條裁量基準,共制定裁量基準15條。
另,根據《行政處罰法》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及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處罰的規定,結合實際,對其中4項執法事項對應的裁量基準設置了“輕微免罰”。
三、相關說明
紹興市軌道交通新增執法事項及裁量基準已通過紹興市政府、紹興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對外公開征求了意見,也在交通運輸系統內征求了意見,并根據意見反饋情況酌情進行了完善。
四、實施時間
本《紹興市軌道交通新增執法事項及裁量基準》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五、適用范圍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相關處室遵照執行,各區、縣(市)交通運輸局可根據本地實際參照執行。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紹興市交通運輸局。
解 讀 人: 章韌,朱寧峰;聯系電話:0575-85336133。